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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赔偿表

分类:合同文书    时间:(2018-11-23 17:09)    点击:191

工伤赔偿表

作者:杨建勇律师  时间:2018年09月03日
工伤赔偿表
医疗费:实际发生医疗费发票 【基金】
住院伙食补助费:20元/天/人 【基金】
就医交通费:(外地)市内20元/天/人,长途实报实销。【基金】
就医食宿费: 120元/天/日       【基金】
残疾辅助器具费【鉴】:安装假肢、矫形器、假眼、假牙和配置轮椅等 【基金】
康复性治疗费:【基金】
停工留薪待遇:在停工留薪期内,【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】,【单位】
生活护理费【鉴】:(在停工留薪期内)【单位】
(在停工留薪期外)【基金】【上年度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】
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0%
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0%
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%
 
【一】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
(一)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【基金】  【本人工资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】
1、一级伤残补助金=本人工资×27个月
2、二级伤残补助金=本人工资×25个月
3、三级伤残补助金=本人工资×23个月
4、四级伤残补助金=本人工资x21个月
(二)按月享受伤残津贴(按月支付)【基金】
1、一级伤残津贴=本人工资×90%
2、二级伤残津贴=本人工资×85%
3、三级伤残津贴=本人工资×80%
4、四级伤残津贴=本人工资×75%
(注: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)
【二】五级、六级伤残待遇标准      【上年度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】
(一)一次性伤残补助金        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
【基金】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【基金】            【单位】
1、五级伤残补助金=本人工资×18个月       16个月          56个月
2、六级伤残补助金=本人工资×16个月       14个月          46个月
(二)伤残津贴 【单位】
1、五级伤残津贴=本人工资×70%
2、六级伤残津贴=本人工资×60%
(注: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,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)
【三】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   【上年度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】
(一)一次性伤残补助金          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   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    
【基金】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【基金】          【单位】
1、七级伤残=本人工资×13个月           12个月           36个月       
2、八级伤残=本人工资×11个月           10个月           26个月
3、九级伤残=本人工资×9个月            8个月            16个月
4、十级伤残=本人工资×7个月            6个月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6个月
(二) 劳动、聘用合同期满终止,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、聘用合同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,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。(注:具体可以查看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)
 
 
【四】工亡待遇标准 
(一)丧葬补助金=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×6个月【基金】 
(二)一次性工亡补助金=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。【基金】
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,2017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。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×20=727920元。(注: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,同命同价)
(三)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:【基金】 
配偶=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×40%,
其他亲属=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×30%
(注: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%。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。)
 
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,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%。
一次性就业补助金,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,每减少一年,递减20%,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,按10%支付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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