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伤赔偿表 |
分类:合同文书 时间:(2018-11-23 17:09) 点击:191 |
工伤赔偿表作者:杨建勇律师 时间:2018年09月03日 工伤赔偿表医疗费:实际发生医疗费发票 【基金】 住院伙食补助费:20元/天/人 【基金】 就医交通费:(外地)市内20元/天/人,长途实报实销。【基金】 就医食宿费: 120元/天/日 【基金】 残疾辅助器具费【鉴】:安装假肢、矫形器、假眼、假牙和配置轮椅等 【基金】 康复性治疗费:【基金】 停工留薪待遇:在停工留薪期内,【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】,【单位】 生活护理费【鉴】:(在停工留薪期内)【单位】 (在停工留薪期外)【基金】【上年度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】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0%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0%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% 【一】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(一)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【基金】 【本人工资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】 1、一级伤残补助金=本人工资×27个月 2、二级伤残补助金=本人工资×25个月 3、三级伤残补助金=本人工资×23个月 4、四级伤残补助金=本人工资x21个月 (二)按月享受伤残津贴(按月支付)【基金】 1、一级伤残津贴=本人工资×90% 2、二级伤残津贴=本人工资×85% 3、三级伤残津贴=本人工资×80% 4、四级伤残津贴=本人工资×75% (注: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) 【二】五级、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【上年度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】 (一)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【基金】 【基金】 【单位】 1、五级伤残补助金=本人工资×18个月 16个月 56个月 2、六级伤残补助金=本人工资×16个月 14个月 46个月 (二)伤残津贴 【单位】 1、五级伤残津贴=本人工资×70% 2、六级伤残津贴=本人工资×60% (注: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,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) 【三】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【上年度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】 (一)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【基金】 【基金】 【单位】 1、七级伤残=本人工资×13个月 12个月 36个月 2、八级伤残=本人工资×11个月 10个月 26个月 3、九级伤残=本人工资×9个月 8个月 16个月 4、十级伤残=本人工资×7个月 6个月 6个月 (二) 劳动、聘用合同期满终止,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、聘用合同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,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。(注:具体可以查看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) 【四】工亡待遇标准 (一)丧葬补助金=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×6个月【基金】 (二)一次性工亡补助金=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。【基金】 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,2017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。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×20=727920元。(注: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,同命同价) (三)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:【基金】 配偶=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×40%, 其他亲属=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×30% (注: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%。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。)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,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%。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,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,每减少一年,递减20%,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,按10%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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